宿迁 个体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个体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根据当地相关规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然人则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住所或经营场所产权证复印件等。
2.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携带以上材料和申请书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登记注册手续。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后领取营业执照。
3.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备案和审查: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和审查。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使用权证明、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报告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4.办理卫生许可证: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卫生许可手续。提交相关的材料,例如卫生设施设备清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等。
5.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完成卫生许可之后,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食品经营许可证申领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地租赁合同、食品经营场所平面图等。同时还需要提供食品安全保证措施的相关材料。
6.上门核查与现场审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会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对申请人提供的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会出具核查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现场审核工作。
7.出具许可证件:经过现场检查和审核后,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需要妥善保管好该证件,以备后续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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